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2020-2021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设置“业绩”、“应对客流量增加的服务保障与秩序维护方案”等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0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