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需求部门:
根据采购内控制度《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制定及论证实施细则(修订)》第十三条规定:
1.论证的内容
(1)需要对采购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重复性以及是否符合配置标准、预计达到的功能指标及质量进行论证,保证采购事项的先进性、适用性和优化资源配置。
必要性:申购设备的先进性、主要功能及对相关教学、科研的支撑情况;预期使用效益、年运行机时数;运行管理及共享方案。
可行性:申购设备所需经费、环境及设施保障条件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存放地点、环境改造、水电配置、配套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人员、后期维护经费落实情况等。
重复性:对于校内已拥有且运行机时、使用效率不高的同类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共享使用,不再购置新的仪器设备。需求部门对单台(套)超过200万且校内已购置超过3台的,单台(套)超过100万且校内已购置超过5台的,以及单台(套)超过10万内部已购置超过5台的,需在论证报告中单独对功能或性能差异性及不能满足需求等重复购置理由进行说明和申请。
(2)通过需求调查结果需要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型号、参数、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和要求、商务要求等进行对比确认,保证采购事项的经济性。
2.组织管理与职责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大型仪器设备需求论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负责审核设备安全、配套和重复购置和共享等情况。
(2)业务管理部门(学科、教学、科研等经费统筹职能部门)负责核实经费来源,审核采购设备的适用性、能否支撑学科及研究方向等。
(3)采购需求部门负责大型仪器购置方案的编制,确定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落实存放地点、配套条件、管理人员、共享方案等。负责组织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的论证。
3.论证的要求
(1)采购办公和教学用电脑,采购前需求部门需要提交《办公和教学用电脑购置必要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现有设备盘点清单、缺口分析、主要使用对象、采购必要性、是否重复购置等内容。
(2)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采取分级论证。对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不足3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执行院级论证。对单台(套)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执行校级论证。
(3)校级论证一般采用集中论证方式,原则上每季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展。为提高单位设备资源配置工作的计划性,鼓励院级论证采用集中论证方式。
4.论证的程序
院级论证程序:
(1)采购申报人员首先将采购意向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实,并书面出具是否需要进行重复性论证说明。
(2)采购申报人员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提交采购需求部门审核。
(3)需求部门汇总审核后,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应由3名及以上的单数组成,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论证结果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论证报告最终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校级论证程序:
(1)采购申报人员首先将采购意向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实,并书面出具是否需要进行重复性论证说明。
(2)采购申报人员按论证要求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经需求部门初审后,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论证专家组应由包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业务管理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在内的5名及以上单数组成,至少包含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外相关学科技术专家。
(4)论证过程包括:采购申报人员报告、专家质询与讨论、专家组形成论证意见等。
(5)论证意见包含同意采购、重新论证、不同意采购三种。重新论证的设备,按照论证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论证。
(6)最终论证报告由论证专家组成员、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论证结果反馈至需求部门。
采购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须进行购置前论证,论证报告签字盖章后,采购申报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如有问题,请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