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上午,采购与招标中心邀请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王栋老师来校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分管校领导、采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参与各种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参加。
王栋老师生动详细解读了政府采购的定义、主体、资金来源、适用范围,集中采购目录及电子卖场、框架协议等采购方式,项目采购流程(包括采购预算编制、项目登记、意向公开、需求管理、采购计划、委托代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项目评审、确定供应商、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采购方式及其适用条件,工程、物业项目及信息化产品采购,以及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让所有参会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法规、政策、流程有更深入的理解,提升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强政府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在采购活动中正确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公平公正进行项目评审,规避质疑投诉,让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最后,分管校领导对本次培训进行了高度评价,并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强调,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组织学习,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快合同签订、加强合同履约验收和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特别是集采目录内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履约验收后,10日内必须将货款全部付清。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养,防止高价采购,规范采购流程,规避采购廉政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