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采购与招标中心在行政楼A205会议室组织召开分管校领导主持,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政府采购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内控制度、政策文件、最近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作了普及。同时指出了近三年采购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涉及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预算控制价的合理性、项目审核、合同履约、合同款支付,以及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的“四类”违法违规情况,并介绍了赤峰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赤峰市招投标领域窝案事件等,强调需求部门是项目采购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项目采购的责任人。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谁采购,谁负责”等的原则。项目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防范廉政风险。本次会议对采购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预警、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