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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采购与招标中心在行政楼A205会议室组织召开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政府采购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内控制度、政策文件、最近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作了普及。同时指出了近三年采购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涉及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预算控制价的合理性、项目审核、合同履约、合同款支付,以及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的“四类”违法违规情况等,强调需求部门是项目采购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项目采购的责任人。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谁采购,谁负责”等的原则。项目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压实采购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防范廉政风险。本次会议对采购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预警、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