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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中心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10-26     阅读:[]

采购与招标中心作为学校采购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负责采购招标活动中组织联系协调等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政府采购与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拟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相关内控制度。

2)负责批办项目采购申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30万元及以上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同需求部门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论证、确认,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及中标结果确认等。

3)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组织采购招标事宜,并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

4)负责校内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校属各单位分散采购项目的指导、审核和监管。

6)负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采购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合同备案等业务;负责学校采购招标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会同需求单位拟定、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和3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采购合同,受学校法人委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3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采购合同,督促合同履约。

8)会同需求部门协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质疑和投诉等相关问题。

9)对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事宜需要向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10)负责采购招标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采购与招标业务培训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采购招标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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