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配电室电力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配电室电力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 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评审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街绿地领海大厦B座11楼110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7号
联系方式:0472-5953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联系方式:18147147344、1590487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晓霞、崔欣颖)
电 话:18147147344、1590487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