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采购招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重要要求的实施方案》,现就2025年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拟在2025年采购以下项目,均需要编制采购预算。
(一)政府采购项目
1.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件1)内的货物、服务项目,包括专项资金用于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限额标准(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3.专项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没有达到限额标准,但该专项资金下拨到学校所有部门(单位)汇总后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
(二)非政府采购项目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专项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没有达到限额标准,且该专项资金下拨到学校所有部门(单位)汇总后仍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
注:专项资金指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双一流建设和特色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二、编制要求
1.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编制申报工作,做好年度采购计划,及时把2025年采购预算申报要求传达到全部有采购需求的教师,合理确定2025年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做到编全、编实、编准、编细。在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
2.申报通用设备、家具(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数码相机、碎纸机、办公家具等),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附件2)数量上限及价格上限要求。配备通用设备和家具需同步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3.各申报人、申报部门(单位)务必加强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项目论证需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项目市场调研价作为采购预算的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需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服务)市场价格调研表》(附件3),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需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政府采购需求调查表》(附件4)。政府采购需求应科学、详实,在项目采购申报时附件3、附件4作为附件在系统里提交。
4.后勤与基本建设处特别要编制好采购预算,详细做好工程项目的采购计划。
注:(1)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2)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3)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调剂政府采购指标。
(4)严格执行采购标准,根据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采购需求。
三、提交采购计划
以下项目需要提交采购计划:
1.政府采购项目。
2.非政府采购项目。
3.科研项目用于采购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用以项目采购前30日发布政府采购意向)。
4.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用于采购货物、服务、工程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用以项目采购前30日发布政府采购意向)。
四、提交时间
9月25日之前,按附件5、附件6提交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纸质版交到采购与招标中心行政楼B331室,电子版发武晓华老师OA,联系电话:595163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2020年版)
附件2: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服务)市场价格调研表
附件4:内蒙古科技大学政府采购需求调查表
附件5: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计划表
附件6: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采购计划表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