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内财购〔2022〕1335号)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有关通知,为加快采购预算执行,确保学校采购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及时上报财政厅我校决算数据,现就采购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
根据“谁采购、谁负责”原则,采购项目需求部门和采购项目负责人分别是采购项目的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承担采购相应的全部责任。为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机制,采购项目责任单位和采购项目负责人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严格落实采购招标内控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
二、加强采购预算的执行
根据采购项目程序及完成时限要求,每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需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申请(采购意向公开期限不得少于30日),11月15日起不再受理集中采购项目。
三、加快采购项目履约进度
政府集中采购和集中采购目录内已经完成的项目,按照财务年终决算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尽快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
四、编制2024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各单位早谋划早调研 ,科学、严谨、合理地编制2024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采购与招标中心 计财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