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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中心组织召开2026年度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工作部署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6-01-23     阅读:[]

  

1月23日下午,为加快2026年度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工作推进节奏,提前抓实项目需求调查、论证等前期筹备工作,采购与招标中心组织召开2026年度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工作专题部署推进会。各相关学院及部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围绕2026年度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部署,明确要求各相关学院及部门提前启动采购意向公开、需求调查、项目论证等工作,并于假期内完成全部前期筹备事宜;同时对会务培训、科研经费、材料采购等品类采购工作作出具体说明,就项目采购申报、需求调查、论证评审、进度推进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对设备更新置换类项目进行统筹提前安排,此外还着重强调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工作。

分管校领导作总结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针对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明确要求2026年度务必全面彻底整改,推动各类问题见底清零。

各需求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于下学期开学后至3月9日前,完成2026年度采购需求梳理工作,3月9日前形成《2026年度采购需求清单》并报送采招中心。针对2025年度采购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相关部门会同采招中心逐一深挖问题根源,在2026年采购工作中逐项规避同类问题,避免造成不良影响。采招中心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需求清单,将采购项目划分类别,按照类别提前对接沟通、优化实施方案,确保与后续采购活动衔接,规范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

2026年采购项目于6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工作,8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服务落地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对进度滞后的部门,结合《提升财务预算执行力的若干举措》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对于每个采购项目,各需求部门须联合技术专家,细化完善技术参数与服务标准,坚决杜绝“过度要求”“排他性条款”“模糊表述”等问题;采招中心对采购文件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采购、阳光采购理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采购全流程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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