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疫情防控物资领取发放工作流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有资产处已做好物资领取发放保障工作,设立了专用防疫物资库房,安排专人负责,并对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领取部门需提供本部门疫情防控物资申请单,要求有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本部门公章;
领取部门需持本部门疫情防控物资申请单,到国有资产处B324房间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到国有资产处B327房间进行出库登记,领取出库单;
持出库单到国有资产处B329房间进行领取所需疫情防控物资。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处
2020年5月15日